破产后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吗

桐庐刑事律师 2025-04-11
法律分析:
(1)企业破产时,租赁合同的效力不会因破产而自动消灭。当破产企业作为出租人,管理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有自主决定权,可以选择解除或继续履行合同。若在规定时间内未通知承租人或未答复催告,会被视为解除合同。继续履行时,承租人要依约付租;解除时,承租人损失赔偿额为共益债务。
(2)若破产企业是承租人,管理人也有选择权。选择解除合同,出租人能申报债权;选择继续履行,租金等按共益债务处理。

提醒:
企业破产时租赁合同的处理较复杂,不同身份下权利义务有别。企业和相关方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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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破产企业为出租人
管理人有解除或继续履行合同的决定权。若管理人在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承租人,或收到催告30日内未答复,视为解除合同。继续履行时,承租人依约付租金;解除造成承租人损失,损失赔偿额按共益债务清偿。

(二)当破产企业为承租人
管理人有选择权。若解除合同,出租人可申报债权;若继续履行,租金等按共益债务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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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破产时,租赁合同不会自动终止。
若破产企业是出租人,管理人能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个月内未通知承租人或30日内未答复催告,视为解除。继续履行的,承租人付租金;解除致损的,损失作共益债务清偿。
2.若破产企业是承租人,管理人也有选择权。
解除合同,出租人可申报债权;继续履行,租金等按共益债务处理。破产时合同是否终止,由管理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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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企业破产后租赁合同并非自然终止,其是否终止取决于管理人的决定。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破产时租赁合同的处理分两种情况。若破产企业是出租人,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合同。若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承租人,或自收到催告30日内未答复,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承租人需按约付租金;决定解除且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作为共益债务清偿。若破产企业是承租人,管理人也有选择权,解除合同,出租人可申报债权;继续履行,租金等按共益债务处理。由此可见,企业破产不必然使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关键在于管理人的决策。如果您在企业破产涉及租赁合同方面遇到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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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租赁合同并非必然自然终止,其效力取决于管理人的决定。
1.当破产企业为出租人时,管理人有决定合同解除或继续履行的权利。若自破产申请受理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承租人,或收到催告30日内未答复,视为解除。继续履行时,承租人按约付租;解除且造成承租人损失的,损失赔偿额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2.当破产企业为承租人时,管理人也有选择权。解除合同,出租人可申报债权;继续履行,租金等按共益债务处理。

为应对此类情况,管理人应及时做出决定并通知相关方,避免因逾期未通知或答复产生视为解除合同的后果。相关方应关注管理人动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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